物业费的收取权在开发商手里吗?

物业费收取权不在开发商手里(已售出或交付后)。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已竣工未出售或未交付的物业,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。若房子已售出并交付,开发商则无需再交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物业纠纷,影响小区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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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费收取权视情况而定。1.物业未售出或未交付时,开发商需负责缴纳物业费,确保小区管理正常进行。2.物业已售出并交付给业主后,物业费由业主承担,业主需按时缴纳,避免产生滞纳金或法律纠纷。3.特殊情况如物业存在质量问题等,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物业费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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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费收取需分情况处理。若物业未售出或未交付,由开发商交;若已售出并交付,由业主交。选择处理方式需根据物业的实际状态来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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